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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遴选推荐第二批国家级职业教育教师教学创新团队的通知(教行指委办函[2021]3号)

时间:2021-04-13      字体显示:    阅读:8782 次

有关行业职业教育教学指导委员会、职业院校教学(教育)指导委员会:

根据《教育部教师工作司关于遴选推荐第二批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文件精神,全国行业职业教育教学指导委员会作为申报渠道之一,承担高职院校(含本科)和中职学校国家级职业教育教师教学创新团队遴选推荐工作,为保障工作顺利进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材料接收与审核

请各行(教)指委负责接收有关职业院校的电子和纸质申报材料,公布本行(教)指委联系人、电话和材料邮寄地址等信息。

各行(教)指委按照各自负责的重点领域及相关专业审核各学校的申报材料,重点领域及相关专业与行(教)指委对应分工见《第二批国家级职教创新团队遴选建设重点领域及相关专业》(附件1)。

二、遴选工作

各行(教)指委登录“国家级职业教育教师教学创新团队管理系统”( http://39.105.118.238:9090/),密码由我办单独告知。遴选时要结合申报学校所在域内产业结构和本行业发展需要实际,以高等职业学校为重点,统筹考虑不同层次院校申报比例,向战略性重点产业、新兴产业和民生紧缺行业领域申报相关专业团队倾斜。

遴选过程中要自觉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做到廉洁自律,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对照申报条件、指标体系,严格标准、宁缺毋滥;遴选结果要按规定程序做好公示;遴选过程材料(遴选办法、专家意见、推荐结果等)要建档留存。

三、推荐工作

4月19日前,各行(教)指委完成遴选工作,按每专业不超过10个名额限额推荐,并填写《XX行(教)指委第二批国家级职业教育教师教学创新团队推荐汇总表》(附件2),电子版发送我办邮箱(hangban@ouchn.edu.cn),同时将纸质版《XX行(教)指委第二批国家级职业教育教师教学创新团队推荐汇总表》(一式一份)和推荐学校申报材料(一式三份)在相应位置加盖公章后邮寄至我办。

四、联系方式

(一)教育部行指委工作办公室

联系人:余亮彬   李征宇

电 话:010-57519078,13826451002   

地 址:北京市海淀区复兴路75号国家开放大学A座923室。

(二)“申报管理系统”技术支持

联系人:朱晓辉

电 话:010-57010738,18910690432

 

 

教育部行指委工作办公室

2021年4月8日

 

附件:

1.第二批国家级职教创新团队遴选建设重点领域及相关专业.xlsx

2.国家级职业教育教师教学创新团队推荐汇总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