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印发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国发〔2019〕4号)精神,充分发挥技能大赛对人才培养和专业建设的促进作用,着力培养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推动专业人才培养与产业发展需求衔接,促进就业创业,根据食药行指委2019年工作安排,拟举办2019年全国食品药品类职业院校“医用电子仪器维修技术”技能大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大赛时间
2019年11月—12月,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二、 大赛地点
苏州高等职业技术学校(苏州市高新区塔园路68号)。
三、 大赛内容
本次大赛由理论知识和技能操作两部分组成。具体内容见《2019年全国食品药品类职业院校“医用电子仪器维修技术”技能大赛赛项规程》(附件1)。
四、 参赛要求
(一)参赛资格:参赛对象为开设医疗器械相关专业的各高职高专院校全日制在籍在校学生(含招收五年一贯制四至五年级学生、三二分段学制中专学校的高职高专学段学生),上届已获一等奖学生不得参赛。
(二)组队要求:每个参赛队设领队1名,指导教师不超过3名,参赛选手3名,男女不限。每个学校限报1支代表队,参赛选手为同一学校,不允许跨校组队。
五、 其他有关事项
(一)本次大赛由食药行指委主办,由技能竞赛工委会、医疗器械专委会负责组织协调,由苏州高等职业技术学校承办。
(二)本次竞赛不收取参赛费用,学生、教师(领队及指导教师)参赛期间食宿统一安排,费用自理。
(三)请各参赛院校按照赛项规程要求,认真做好准备工作,确保比赛顺利进行。
(四)本次大赛预设参赛队伍45支,请各院校认真填写参赛预报名表(附件3)同时加盖院校公章,于2019年6月15日前将电子版扫描件发送至848320692@qq.com(以邮件发送时间为序)。报名后无故不参赛的,将取消下一届参赛资格。
赛事联系人:
黄一清(苏州高等职业技术学校)
电 话:18896505255
邮 箱:848320692@qq.com
林凯华(福建生物工程职业技术学院技能竞赛工委会秘书)
电 话:18567907653
附件:1. 2019年全国食品药品类职业院校“医用电子仪器维修技术”技能大赛赛项规程.docx
2. 2019年全国食品药品类职业院校“医用电子仪器维修技术”技能大赛竞赛大纲.docx
全国食品药品职业教育教学指导委员会
2019年5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