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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药行指委关于开展课程思政示范项目(职业教育) 推荐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3-30 05:16:50     访问量:2312    信息来源:食药行指委秘书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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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课程思政示范项目建设工作的通知》(教高厅函〔202111号),做好课程思政示范项目(职业教育)的遴选与推荐工作,经研究,决定面向开设食品药品类相关专业的中高职院校组织开展课程思政示范项目(职业教育)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1.课程已纳入人才培养方案或专业考试计划,实施学分管理,并至少经过两个学期或两个教学周期的建设和完善。

2.课程准确把握“坚定学生理想信念,教育学生爱党、爱国、爱社会主义、爱人民、爱集体”主线,结合所在学科专业、所属课程类型的育人要求和特点,深入挖掘蕴含的思政教育资源,优化课程思政内容供给。

3.课程注重体现学校办学定位和专业特色,注重价值塑造、知识传授与能力培养相统一,科学设计课程目标和教案课件,将思政教育有机融入课程教学,达到润物无声的育人效果。

4.课程注重课程思政建设模式创新,教学内容体现思想性、前沿性与时代性,教学方法体现先进性、互动性与针对性,形成可供同类课程借鉴共享的经验、成果和模式。

5.课程可由一名教师讲授,也可由教学团队共同讲授。入选示范课程相应授课教师、团队自动认定为课程思政教学名师和教学团队,教学名师和教学团队不需单独申报。

6.课程授课教师政治立场坚定,师德师风良好。课程负责人具有高级职称,能够准确把握本课程开展课程思政建设的方向和重点,并融入课程教学全过程。课程教学团队人员结构合理,任务分工明确,集体教研制度完善且有效实施,经常性开展课程思政建设教学研究和交流,课程思政建设整体水平高。

7.课程考核方式和评价办法完善,育人效果显著,学生评教结果优秀,校内外同行专家评价良好,形成较高水平的课程思政展示成果,具有良好的示范辐射作用。

8.课程要体现职业教育类型特征,注重德技并修、育训结合,有机融入劳动教育、工匠精神、职业道德、职业精神和职业规范等内容。

二、申报要求

       1.食药行指委受理初评的课程仅限于食品药品相关专业领域(见附件1)内符合评选范围、行业属性特色突出的职业教育类课程。

2.实行限额推荐,同一学校原则上不同专业领域最多申报3门课程。

3.拟推荐示范课程只能选择一种申报途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或行指委两者择其一,重复申报者一经发现不予受理。

4.各申报单位应填写《课程思政示范课程、教学名师和团队申报书》(见附件2),并将电子版材料于2021324日下午5:00前发送至食药行指委秘书处(邮箱:gs@nmpaied.org.cn),纸质材料一式四份并加盖公章于2021326日下午5:00前快递至指定地址,逾期将不再受理。

三、推荐程序

1.评审。食药行指委初评将成立评审专家组,按照相关文件要求严格把关,选出拟推荐课程,形成专家组评审意见。

2.公示。食药行指委按要求在网站(http://www.tvet.net.cn/hzw/default/index/type/39)公示拟推荐课程名单(含限额正式推荐课程与1项递补备选课程),公示期5天,公示结束后确定最终拟推荐课程名单(含限额正式推荐课程与1项递补备选)。

3.汇总。食药行指委将最终拟推荐课程名单(含限额正式推荐课程与1项递补备选)分别报送行指委办公室和相应省级教育行政部门。

4.复核。经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会同党委宣传部门复核,与省拟推荐名单一同在省内公示。

5.报送。经公示通过的申报单位,待审核确认后,通过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汇总后报送至教育部。

 

    联系人:耿  珊、殷晓梅

    联系电话:010-63365326010-63269407

    邮寄地址:北京市丰台区西站南路16号,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高级研修学院教材部耿老师收18601160657

 

附件:1.申报专业范围.docx

                      2.《课程思政示范课程、教学名师和团队申报书》.docx



           全国食品药品职业教育教学指导委员会

                          20213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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