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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药行指委关于举办高职药品生产类新专业招生暨专业建设研讨会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04-12 17:06:23     访问量:17261    信息来源:食药行指委秘书处

关于举办高职药品生产类新专业招生暨专业建设

研讨会的通知会议通知下载

各有关单位:

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高等职业教育(专科)专业设置管理办法》和《普通高等学校高等职业教育(专科)专业目录(2015年)》(教职成〔201510号),教育部组织研究确定了2017年度增补专业,在保留药品生产技术专业基础上,新增化学制药技术、生物制药技术、中药制药技术和药物制剂技术四个专业。

为做好高职药品生产类新增专业的专业建设,规范招生工作中专业简介,更好地与用人单位对接,食药行指委定于2018424—27日在广州举办药品生产类新专业招生暨专业建设研讨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研讨与交流内容

(一)高职药品生产类专业设置现状与发展;

(二)高职药品生产类新设专业的人才规格与教学要求;

(三)药品生产类企业的用人标准;

(四)高职药品生产类专业实习实训基地建设;

(五)高职药品生产类专业师资队伍建设;

(六)高职药品生产类专业教学指导机制与专委会建设;

(七)参观广东食品药品职业学院药学院。

二、参会人员

各省(区、市)开设药品生产技术、化学制药技术、生物制药技术、中药制药技术、药物制剂技术等相关专业的高职院校负责人、教务处负责人、药学院或相关学院负责人、专业负责人、实践教学基地负责人等。

三、会议时间、地点

(一)会议时间:2018424—27日(24日全天报到,25—26日研讨,27日离会)。

(二)报到及住宿地点:广州市天河区龙洞迎福路483号广州龙会酒店(广东食品药品职业学院旁,见附件2)。

(三)会议地点:广东食品药品职业学院

四、其他有关事项

(一)本次会议由全国食品药品职业教育教学指导委员会主办,由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高级研修学院、广东食品药品职业学院共同承办。

(二)本次会议收取会议费850/人(含用餐、会场、资料等相关费用),往返交通费和住宿费自理,住宿可统一安排。相关费用可提前汇款至学院账号,也可报到时刷卡交纳或现金支付。

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北京市太平桥支行

  名: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高级研修学院

  号:0200020309014403952

为便于核对,汇款时请务必在备注中注明单位和姓名

(二)报名方法:1.微信报名:请扫描下方二维码,填写报名回执;2.邮箱报名:请参会人员填写报名回执(见附件1)与会议费汇款复印件于2018420日下班前发送至食药行指委秘书处邮箱yxm@cfdaied.org

 


 


(三)提前汇款的参会人员可以在会议期间凭汇款复印件领取会议费发票。

联系人:殷晓梅  010-63269407   18611555084

韩丽君  010-63365950   18514461156

陈毓宏  020-28854991   13611421986

附件:1.会议回执.docx

       2.交通路线图.docx


 

 

全国食品药品职业教育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

教学指导委员会                 高级研修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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