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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遴选推荐第二批国家级职业教育教师教学创新团队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4-12 11:48:22     访问量:2855    信息来源:食药行指委秘书处

通知原件下载.pdf

各有关单位:

根据《教育部教师工作司关于遴选推荐第二批国家级职业教育教师教学创新团队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要求,全国食品药品职业教育教学指导委员会(以下简称食药行指委)作为申报渠道之一,服务相关高职院校(含本科)和中职学校国家级职业教育教师教学创新团队遴选推荐,为保障遴选推荐工作顺利进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材料接收与审核

1.请符合《通知》(见附件1)要求的院校于414日前在“国家级职业教育教师教学创新团队管理系统”(http://39.105.118.238:9090/)中注册、提交申报材料,并将申报书、建设方案和佐证材料装订成册,一式五份加盖单位公章后于2021415日下午5:00前邮寄至食药行指委秘书处,逾期将不予受理。

2.食药行指委按照负责的重点领域及相关专业(见附件2)审核各申报学校的申报材料。

3.各院校只能在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或行指委中选择一种申报途径,重复申报者一经发现不予受理。

二、推荐程序

1.评审。食药行指委将成立评审专家组,按照相关文件要求严格把关,按每专业不超过10个名额限额推荐,形成专家组评审意见。

2.公示与报送。食药行指委按要求在网站(http://www.tvet.net.cn/hzw/default/index/type/39)公示拟推荐国家级职业教育教师教学创新团队名单,公示期为3天,公示结束后将拟推荐国家级职业教育教师教学创新团队名单报送行指委办公室。

    联系人:李  京、殷晓梅

    联系电话:010-63316296010-63269407

邮寄地址:北京市丰台区西站南路16号,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高级研修学院教材部李老师收13474832116

 

附件:1.《教育部教师工作司关于遴选推荐第二批国家级职业教育教师教学创新团队的通知》.docx     

                      2.申报专业范围.docx


 

           全国食品药品职业教育教学指导委员会

                                           2021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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